小孩出生、父母退休,你和另一半為了照顧「全家人」的幸福,是否已在不知不覺之中變成「每天都很忙、假日又更忙」的夾心層小資呢?每年到了5月報稅季,一個人負責尋找節稅項目、另一人負責整理單據,辛辛苦苦才換來的免稅和扣除額,可千萬別因當初一時的僥倖心態,當心之後要冒被國稅局判定有逃稅嫌疑,追繳補稅、甚至加重罰金的風險。
為了守護夾心層小資的荷包,MoneySmart小編特別幫大家找到了一位頗有成功抗稅經驗的會計師,除了要與我們分享有哪些夾心層小資們常發生綜所稅申報失誤之外,如何盡早做好憑證的相關準備,也是我們今天要一同關心的報稅攻略。
》節稅申報心法:瞻前/顧後
許多夾心層小資,由於即使是夫妻都有收入的雙薪家庭,也容易因為時間太瑣碎的關係,經常道聽塗說收集太多民間申報法,像是爸媽都可以報扶養、有匯款資料就能當扶養憑證…等等,導致申報時胡亂報一通,被國稅局裁定為虛報扶養駁回,氣到跳腳罵政府無能不僅無濟於事,繳上3倍的罰金才叫心會痛。MoneySmart小編現在教大家綜所得稅申報的重要操作心法:瞻前、顧後。也就是在進行申報實際動作之前,要仔細瞻望國稅局的認定條件,了解條件之後,再回頭整理相關憑證資料,才能讓節稅無後顧之憂。我們就以夾心層小資最常出現的四個地雷區進行說明:
地雷區No1. 扶養親屬
進行所得稅申報,「扶養親屬」欄往往是納稅義務人必經之路,特別對於雙薪家庭的小資夫妻,雙方父母可是一舉就能灌入4名扶養人數。但是,地雷就出在人數上,究竟怎樣的撫養親屬會具有節稅效果呢?是不是申請越多撫養親屬越好?並不是。
/瞻前條件/
扶養親屬必須先具備以下條件才能節稅:
受扶養親屬的免稅額 + 列舉扣除額 > 受扶養親屬的所得額
假設張先生一個人的基本免稅額是8.8萬,70歲以上者為13.2萬。若張老爹、張老娘都年過70歲,並且每人所得總額在8.8萬以下並且沒有其他扣除額的話,這樣張先生便可申報撫養親屬。倘若一次申報父親與母親兩人,則當年度可有17.6萬的撫養親屬扣除額;反之,若父母所得額超過免稅額+列舉扣除額,則不能申報扶養親屬。
不只如此,扶養親屬國稅局還三個判定項目依序為:
1.是否為同戶籍
原則上扶養親屬是要同居一家並具備扶養事實,但並不是只有住在一起就好,而是必須要同戶籍。若是想要扶養父母卻並未同居住在一起,必須先將父母的戶籍遷入至同一戶。若父母本身有房子,為求扶養父母有可能造成父母的房子變成非自用住宅而造成房屋稅與地價稅甚至土地增值稅增高,這點也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2.扶養順序
申請扶養是有一定順序的,在民法上有著扶養的義務有「直系血親」、「夫妻一方與他方父母同居」、「兄弟姊妹」、「家長家屬」其相互之間有扶養義務。簡單而言,例如要扶養侄子,必須先達成扶養義務皆成立的狀況下才能去扶養其他親屬,另外若想要扶養兄弟姊妹,也必須先達成扶養父母的條件,而不能任意選擇扶養。
3.先報先贏
若父母達到扶養親屬的條件,兄弟姊妹搶者扶養,這種情況下,則是先報者取得扶養條件。
4.轉為被扶養
這種情況比較特別,主要原因發生在工作後又回到學校就讀學位,例如EMBA。此時便會具備學生身份,若轉為被父母扶養而父母可以有2.5萬的教育特別扣除額以及免稅額優惠。雙薪家庭中若先生因深造就學而轉為被父母扶養,那太太便轉獨自扶養小孩。實際之間的稅額轉換變成父母,先生與太太,較原本雙薪家庭扶養父母來得複雜,需比較實際稅額之後再看怎樣分配以達到節稅目的。
→山不轉路轉,家人越多越可以:用基本生活費計算
根據會計師觀察,台灣夾心層雙薪小資家庭最常見的「三代同戶」是:子女國中、爸媽都是受薪階級、爺爺奶奶還不到70歲,此情此景正是孩子要補習、爺奶要養生的階段,只有固定收入的夫妻倆,一來是多加班賺加班費、二來是多兼差賺外快,並沒有辦法幫到用扶養親屬來節稅;因此,MoneySmart小編建議,當雙薪家庭實際扶養人數超過2人以上時,請使用「基本生活費計算」。因為,政府給每人有17.1萬的基本生活費,這額度是固定的,每戶基本生活費的計算方式,就是有幾個人、乘以幾:
17.1萬 x 6人(子女+夫妻+爺奶)= 102.6萬
會遠比108年度雙薪家庭的基本免稅總額81.6萬要來得划算許多,同戶的人數越多、數字越大越有利!(基本免稅額計算方式,請參考《5月報稅季》雙薪家庭2019年夫妻報稅功略)
地雷區No2.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2019新制最亮眼的,非「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莫屬了,在政府鼓勵生育的政策前提下,一舉將每名5歲學齡前幼兒的扣除額從原本的2.5萬,拉高到12萬,增加幅度高達380%。但是,這項福利是有排富條款的,若是夫妻合併年薪高於123.2萬、適用稅率20%以上的雙薪家庭,是不能使用這項扣除額的,請大家小心注意。
地雷區No3. 漏報所得,罰很重
生活現場比較像這樣的情況:單身小資在工作10年後才結婚,再花個5年生出孩子,老父老母也在65歲左右退出職場,找個方式把名下財產「掛」到小資夫妻名下,因此,小資的收入名目就不只薪資囉!最常見的地雷點有:爺奶把40年老屋出租的租金所得,老屋賣掉的財產交易所得,在實質課稅原則的法眼下,請都、要、記、得、申、報。因為一旦被國稅局認定為漏報所得或走法律形式上的假交易,將依照情節輕重,罰漏稅額的0.2~1倍不等。MoneySmart小編本人,正是有此慘痛經驗,根本在渾然不知的情況下,被老父老母愛的地雷掃到,收入沒進口袋、倒是破財一籮筐!
萬一漏稅額到了100萬以上,漏多少、罰多少的兩數相加之外,再忙到逾期未補繳,更恐怖的「滯納金」將繼續疊上去。遙想小編當年的直屬主管,每天焦急地在各大會議與醫院病房之間而一忘再忘,喔,NO~~~,再高薪也心會痛的罰款!
》「瞻前顧後」反而是夾心層最保險的申報法
即使是網路資通科技昌明的台灣,申報所得稅時仍須要納稅義務人key in 資料,在沒有會計專家幫忙的情況下,事先了解國稅局判定標準再Key in,遠比聽他人說法亂Key in 資料消極等國稅局通知補繳來的好,畢竟所得稅申報一年只有一次,盡量把繳稅簡化到自己能控制的時間,不僅能省錢,還可省了時間去做更有意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