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MoneySmart 小編來考考大家,你有注意過信用卡帳單上的入帳日、結帳日,以及繳款日這三個日期嗎?那你們知不知道這三個日期的意義呢?
三個不可不知的信用卡日期
入帳日:
你刷卡消費那一天是「刷卡日」;而接受你刷卡的店家,向你的發卡行請款那一天,才是入帳日,通常,約需 1 – 5 天會完成請款手續。(不過,MoneySmart 小編倒是有碰過隔了好幾個月才來請款的飯店,大半夜的收到刷卡簡訊通知,嚇壞了 MoneySmart 小編,還好最後確認是幾個月前訂的飯店來請款,免除一場被盜刷的虛驚)
結帳日:
這是銀行結算你當期應繳付帳款金額的截止日(包括新增的消費金額,以及前期未繳清的卡費和利息),超過結帳日後的消費帳款,會被移入次期計算。
繳款截止日:
結帳日之後 15 – 20 天(各家銀行不同,請以你自己的信用卡帳單上的日期為主),是你繳付本期帳款的最後一天,若你在這天全額繳清,就不會產生利息,若僅部分繳清,則未清償的部分會追溯消費入帳日到次一期帳單結帳日的利息。
這三個日期如果懂的如何聰明利用的話,你可以從要繳給銀行的帳款中,另外創造出一小筆收益。假設你的結帳日是 7 月 2 日,繳款截止日為 7 月 19 日,若你在 7 月 3 日刷卡消費,則會計入次期帳單,也就是 8 月 2 日那一期的帳單,需要繳款的日期是 8 月 19 日,等於從 7 月 3 日到8 月 19 日這個中間,有 47 天的時間你可以把這筆預計要繳給銀行的款項,轉入為期一個月的定存。
假設你刷了兩萬元,但是因為有 47 天的繳款等候期,以台灣銀行定存一個月的年利率0.6%來計算,你可以收到 10 元的利息。這 10 元利息或許讓你覺得很不起眼,但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說過:「你賺的一塊錢不是你的一塊錢,你存的一塊錢才是你的一塊錢。」
MoneySmart 小編覺得,如果懂的刷信用卡賺銀行回饋,沒理由放棄銀行定存的利息啊。每位納稅人一年有 27 萬的利息免稅額度可使用,而且善用這三個日期,若剛好有大筆的消費需求,可以稍微錯開刷卡日期,這樣就不會一下子要繳出一大筆錢,放在身邊的那筆錢可轉定存加減賺利息。
對做生意的人來說,掌握這個日期,手上資金就多了 1 個月去創造收益和周轉;對上班族來說則可在需要做偶發性的大筆消費時利用結帳日這個小眉角,撐到下一個發薪日來繳清帳款,避開只繳交「最低應繳款」以及未繳清金額被收取循環利息的可能性。
同場加映:你該知道的循環信用利息計算方式
各筆循環信用利息之計算,係將每筆「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自起息日起就該帳款之餘額以約定利息(不得超過年息百分之十五)計算至該筆帳款結清之日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其中起息日有下列三種:(一)各筆帳款入帳日、(二)各筆帳款結帳日及(三)各筆帳款繳款截止日,消費者應注意契約上約定之起息日是哪一種。
至於「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係指自各筆帳款起息日起至全部應付帳款結算之日止,所有入帳之每筆信用卡消費款項與預借現金金額未清償部分,但不包括循環信用利息及年費、預借現金手續費、掛失手續費或調閱簽帳單手續費等費用。若持卡人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結清全部應付帳款,或繳款後剩餘未付款項不足新台幣一千元,則當期結帳日後發生之循環信用利息,不予計收。
舉例來說,張小姐的帳單週期為每月 5 日,繳款截止日為每月 23 日,6 月份帳單消費明細中僅有一筆消費;消費日為 5/27,入帳日為 5/30,消費金額 $10,000,故 6 月份帳單之「本期應繳金額」為 10,000 元,「最低應繳金額」為 1,000 元。
若以各筆帳款「入帳日」為起息日,不同的繳款情況下,張小姐7月份帳單所結算的循環利息分別為:
(1)若張小姐於 6/23 前繳足 10,000 元,則 7 月份帳單循環利息 = 0 元
(2)若張小姐於 6/23 只繳最低應繳額 1,000 元,則 7 月份帳單之循環利息為 146 元。
應繳帳款 X 年息 X 天數 = 利息
10,000 X 15% X 24 天【5月30日~6月22日】/365 = 98.6
(10,000-1,000) X15% X 13 天【6月23日~7月 5日】/365 = 48.1
=146.7
(3)若張小姐於 7/5 結帳前未繳交任何款項,則 7 月份之循環利息為 152 元,並依契約約定加收違約金或催收費用。
應繳帳款 X 年息 X 天數 = 利息
10,000 X 15% X 37 天【5月30日~7月5日】/365 = 152.1
MoneySmart小編提醒:切勿過度消費,以免發生無力償還帳款,致信用貶落之情形。
刷卡誠可貴,回饋價更高,若為信用故,兩者皆可拋
橫批:要聽媽媽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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