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 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 審核標準以及相關資源彙整都在這一篇囉。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與社工司(簡稱:衛服部)近期公布了民國 110年 (2021年) 臺灣各縣市最低生活費、中低收入戶標準。資料顯示,臺北市、新北市、臺南市、高雄市、金門縣和連江縣等 6 縣市,最低生活費標準都調高,這意味著,中低收入戶的認定標準亦將上修。
110年度 低收入戶 審查標準
地區別 |
平均所得 (每人每月) |
動產限額 (每人每年) |
不動產限額 (每戶) |
台灣省* |
低於13,288元 |
每人每年7萬5,000元 |
353萬元 |
臺北市 |
低於17,668元 |
每人每年15萬元 |
740萬元 |
新北市 |
低於15,600元 |
每人每年8萬元 |
362萬元 |
桃園市 |
低於15,281元 |
每人每年7萬5,000元 |
367萬元 |
台中市 |
低於14,596元 |
每人每年7萬5,000元 |
356萬元 |
台南市 |
低於13,304元 |
每人每年7萬5,000元 |
353萬元 |
高雄市 |
低於13,341元 |
每人每年7萬5,000元 |
355萬元 |
福建省 |
低於12,102元 |
每戶(4口內)每年40萬元, 第5口起每增加1口加10萬元 |
275萬元 |
*台灣省含: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雲林縣、屏東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
110年度 中低收入戶 審查標準
地區別 |
平均所得 (每人每月) |
動產限額 (每人每年) |
不動產限額 (每戶) |
台灣省* |
低於19,932元 |
每人每年11萬2,500元 |
530萬元 |
臺北市 |
低於25,241元 |
每人每年15萬元 |
876萬元 |
新北市 |
低於23,400元 |
每人每年12萬元 |
543萬元 |
桃園市 |
低於22,922元 |
每人每年11萬2,500元 |
551萬元 |
台中市 |
低於21,894元 |
每人每年11萬2,500元 |
534萬元 |
台南市 |
低於19,956元 |
每人每年11萬2,500元 |
530萬元 |
高雄市 |
低於20,012元 |
每人每年11萬2,500元 |
532萬元 |
福建省 |
低於18,153元 |
每戶(4口內)每年60萬元, 第5口起每增加1口加15萬元 |
413萬元 |
*台灣省含: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雲林縣、屏東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
申請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地縣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家庭總收入、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者。
家庭財產應計算人口範圍
除申請人外,包括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與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 依規定低收入戶每年年底需檢附家庭最新資料給區公所,配合低收入戶複審,因各公所作業狀況不同,建議可直接跟戶籍地區公所洽詢,以避免權益受損。
全台灣 中低收入戶 各項福利
育兒津貼
1、補助對象:
(1)0至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監護人、實際照顧者)綜合所得稅稅率未超過20%。
(3)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4)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5)未接受托育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
※托育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指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之居家托育人員、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托嬰中心。
2、補助金額:每名兒童每月4,000 元。
※第3名以上子女:每名加發1,000元/月。
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
1、補助對象:
(1) 0至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超過20%。
(3)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每週30小時以上。
(4)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育兒津貼或其他政府同性質之津貼。
2、補助金額:
(1) 居家托育人員、私立托嬰中心:每名兒童每月8,000元。
(2) 公共托育家園、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每名兒童每月5,000元。
※第3名以上子女:增加1,000元/月。
幼兒園補助
※無法與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同時使用。
1、補助對象:年滿2足歲至未滿5足歲之就托於公立、私立幼兒園幼童。
2、補助金額:每名兒童每學期最高補助6,000元。
國小、國中午餐費補助、代收代辦費補助
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 補助
減免學雜費60%。
※於105/01/01起從減免30%更改為60%。
就學貸款
1、可申請免還本金、免利息之措施。
2、「緩繳期」每次申請1年,最多4年。
3、生活費:每學期可借貸5個月,可貸額度8,000元/月→40,000元/學期。
健保費用補助
1、全額補助: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年滿70歲以上家庭成員。
2、補助二分之ㄧ:18歲以上家庭成員。
醫療費用補助
補助內容:最近3個月醫療費用累計達新台幣3萬元以上,補助自行負擔醫療費用的80%。
※醫療費用補助項目:因疾病、傷害事故就醫所生全民健康保險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或健康保險未涵蓋之醫療費用。
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補助內容:住院治療期間經醫院醫師診斷證明須僱用專人看護,每月負擔看護費用超過各縣市政府訂定額度。
※小叮嚀:並非每個縣市皆有此項福利。
就業相關福利:
列冊中低收入戶,參與相關就業服務、職業訓練或以工代賑者,於一定期間及額度內因就業而增加之收入,得免計入家庭總收入,最長以3年為限,經評估有必要者,得延長1年;其增加收入之認定、免計入之期間及額度之限制等事項之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長期照顧服務
照顧項目: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居家護理、社區及居家復健、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老人餐飲服務、喘息服務。
老人假牙補助
補助對象: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活動假牙(全口、半口、上顎、下顎等)。
※小叮嚀:各縣市補助金額略有差異。
老人住宅設施設備
1、補助對象:年滿65歲以上,且實際居住於戶籍地之房屋(欲修繕的房屋)。
2、補助內容:
(1)現住自有房屋之給水、防水、廚房、排水、屋頂、臥室、衛浴等設施、設備,因不堪使用需修繕或改善住宅安全輔助器具。
(2)各縣市政府訂定年限內,每戶最高補助10萬元整,同一補助3年內不得重複申請。
※小叮嚀:各縣市辦理狀況略有差異。
全台灣 低收入戶 各項福利
兒童福利
一、 生育補助
依各縣市而定。
二、 兒少生活補助
1、補助對象:15歲以下兒童或少年。
2、補助金額:每名兒童、少年每月補助2,695元。
※小叮嚀:各縣市補助金額略有差異。
三、 育兒津貼
1、補助對象:
(1) 0至2足歲以下兒童。
(2) 兒童之父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超過20%。
(3)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4)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5)未接受托育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
2、補助金額:每名兒童每月5,000元。
四 、 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
1、補助對象:
(1) 0至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超過20%。
(3)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每週30小時以上。
(4)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育兒津貼或其他政府同性質之津貼。
2、補助金額:
(1) 居家托育人員、私立托嬰中心:每名兒童每月10,000元。
(2) 公共托育家園、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每名兒童每月7,000元。
※第3名以上子女:增加1,000元/月。
五、臨時托育
※小叮嚀:各縣市補助金額略有差異 ,且並非是所有縣市皆有提供臨時托育之福利措施。
六、幼兒園補助
(一)公共化及準公共化幼兒園補助
1、補助對象:學齡2-5歲之就讀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或準公共化幼兒園。
2、補助金額:免繳費用。
※以上費用均不包含保險費、交通費、家長會費、課後延托費等。
(二)非準公共化幼兒園(即未與政府簽訂準公共化合約之私立幼兒園)
1、補助對象:學齡2-5歲之就讀非準公共化幼兒園。
2、補助金額:請領2-4歲育兒津貼2,500元。
(三)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
1、免學費補助:
(1)就讀公立幼兒園者,補助每學期全額之學費。
(2)就讀私立合作園者,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2、經濟弱勢加額補助:
除免學費補助外,幼兒和父親與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或養父母)之家戶年所得總額在70萬元以下者,依家戶年所得級距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如雜費、材料費、活動費、午餐費及點心費)。
※若家戶擁有3筆(含)以上不動產且公告現值總額逾650萬元,或家戶年利息所得逾10萬元者,無論家戶年所得數額為何,均不得請領。
(1)就讀公立幼兒園:一學年最高2萬元(約1萬元/每學期)。
(2)就讀私立合作園:一學年最高3萬元(約1.5萬元/每學期)。
※本計畫補助項目,不包括交通代辦費、學生團體保險及家長會費等。
※小叮嚀:
1.準公共化幼兒園補助與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擇優辦理。
2.享有準公共化幼兒園補助即不可請領2-4歲育兒津貼。
3.準公共化幼兒園補助與原住民幼兒園補助擇優請領。
就學福利
一、就學生活補助
1、補助對象:高中職以上且25歲以下在學學生。
2、補助金額:每名兒童、少年每月補助6,115元。
※小叮嚀:各縣市補助金額略有差異。
二、國小、國中午餐費補助、代收代辦費補助
有補助國中小午餐費、代收代辦費,但因補助金額需視各縣市政府或學校不同有所差異,建議民眾可再向就讀學校或教育局/處洽詢。
三、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補助
全額減免。
※小叮嚀:
1. 學雜費:指學費、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或學雜費基數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並包括實習實驗費。
2. 低收入戶學生學生因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之學雜費,不予減免。
四、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1、補助對象:凡設籍臺灣地區、金門縣及連江縣之下列低收入戶學生,得自一年級上學期起申請本助學金:
(1)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2)現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其前一學期在學平均成績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但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其前一學期成績。
2、補助金額:
(1)國民小學:每人2,000元。
(2)國民中學:每人2,000元。
(3)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前三年:每人3,000元。
(4)公私立大學、專科學校及五專後二年:每人5,000元。
前項學生每學期得領受助學金之名額,由本部組成之複審小組定之。
3、洽辦單位:向就讀學校申請。
※小叮嚀:
已領有下列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補助;已領取者,應繳回:
1.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2.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3.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
4.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
5.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
6.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
7.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8.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之補助及定額補助。
9.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
10.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
11.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1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13.其他經教育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
五、就學貸款
1、可申請免還本金、免利息之措施。
2、「緩繳期」每次申請1年,最多4年。
3、生活費:每學期可借貸5個月,可貸額度8,000元/月→40,000元/學期。
醫療福利
一、健保費用補助
全額補助。
二、醫療費用補助
全額補助。
醫療費用補助項目:因疾病、傷害事故就醫所生全民健康保險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或健康保險未涵蓋之醫療費用。
三、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補助內容:住院治療期間經醫院醫師診斷證明須僱用專人看護,每月負擔看護費用超過各縣市政府訂定額度。
※小叮嚀:並非是所有縣市均有辦理,各縣市補助金額略有差異。
勞工就業福利
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以工代賑
1、各直轄市、縣市主官機關應依需求提供或轉介 低收入戶 中有工作能力者,相關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以工代賑。
2、列冊 低收入戶 ,若有參與相關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以工代賑等服務措施,於一定期間及額度內因就業而增加之收入,得免計入家庭總收入,最長以3年為限,經評估有必要者,得延長1年;其增加收入之認定、免計入之期間及額度之限制等事項之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失能老人身心障礙
一、長期照顧服務
1、照顧項目: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居家護理、社區及居家復健、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老人餐飲服務、喘息服務。
2、補助金額:由政府全額補助。
二、老人假牙補助
1、補助對象: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活動假牙(全口、半口、上顎、下顎等)。
※小叮嚀:各縣市補助金額略有差異。
三、老人住宅設施設備
1、補助對象:年滿65歲以上,且實際居住於戶籍地之房屋(欲修繕的房屋)。
2、補助內容:
(1)現住自有房屋之給水、防水、廚房、排水、屋頂、臥室、衛浴等設施、設備,因不堪使用需修繕或改善住宅安全輔助器具。
(2)各縣市政府訂定年限內,每戶最高補助10萬元整,同一補助3年內不得重複申請。
※小叮嚀:並非是所有縣市均有辦理,各縣市補助金額略有差異。
四、老人公費安置
補助對象:提供本市低收入老人生活能自理者及失能老人,分別安置適當安養機構、長期照顧機構及護理機構。
其他
一、租金補貼
補助金額依各縣市而定,且並非是所有縣市皆有提供租金補貼之福利措施。
二、三節慰問金
依各縣市、各款別而定。
三、房屋稅減免
免徵。
四、燃料補助
※小叮嚀:公告牌價每公斤高於30元時才會啟動補助燃料機制。
1、申請方式:中油公司將於4月間將辦法以函件(包括申請書等文件)寄送至全省低收入戶,並附回郵信封,請民眾完成相關文件填寫後於兩週內寄回中油公司,補助金將依低收入戶所提供之戶長金融機構帳戶來匯款。
2、補助金額:
液化石油氣每公斤高於30元,以每公斤補助5元,並計算根據家戶人口提供補助。
(1)每戶2口以內者,每月提供1桶20公斤裝液化石油氣差價補助100元。
(2)每戶3~4口者,每月提供1.5桶30公斤的差價補助,即每月補助150元。
(3)每戶5口以上者,每月提供2桶40公斤的差價補助,即每月補助200元。
五、結紥、避孕器補助 – 子宮內避孕器裝置及結紮手術
1、受理單位:所在地鄉鎮市區衛生所。
2、補助金額:
(1)子宮內避孕器裝置,每案減免新臺幣1,000元;實際費用未達新臺幣1,000元者,依實際費用減免之。
(2)女性結紮,每案減免10,000元;實際費用未達10,000元者,依實際費用減免之。
(3)男性結紮,每案減免2,500元;實際費用未達2,500元者,依實際費用減免之。
(4)醫師認定患者施行結紮手術,需全身麻醉時,每案另行減免3,500元;實際費用未達3,500元者,依實際費用減免之。
如有申請相關問題,可洽詢戶籍地公所或來電1957專線諮詢喔!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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