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2 月 21 日,法國航空向所有乘客們通知,2 月 22 日的班機可能因罷工遊行而取消。2017 年 6 月 18 日,英國航空工會將於 2017 年 7 月 1 日罷工兩周。
根據當時新聞,法國航空預估將因此而減少 50% 的長程航班,中程航班則是有 75% 航班不受影響,短程則有 85% 航班可按原計劃飛行。因此法航除了通知受影響的乘客外,也向乘客表示,他們可以取得退款,也可以將機票延遲到 2/23~2/27,無需額外多花費。若乘客選擇延後旅程在 2/27 之後,則會獲得一個兌換券但不能退款。
法航這次的罷工事件是由多個工會發起,在戴樂高機場法航總部集合遊行,遊行者高喊著“沒錢就不飛行”,他們訴求上調工資 6%。為什麼會如此?據了解多年來,法航高層一直以經濟危機為理由而拒絕調薪,但工會看到公司近年盈利達 15 億歐元,但員工調薪僅為 1%,因此工會聚集力量來抗議,也導致了因此受影響的多起取消航班。
英國在 2017 年 7 月為期兩週的罷工事件,也是藉由罷工表達對薪資與旅遊津貼的不滿。並且英國航空工會也代表近 1,400 名員工,控告英國航空公司秋後算賬,把之前參與罷工的員工列入黑名單,無理扣除他們的獎金與津貼。
罷工,不代表乘客您就應該接受
航空公司有其應有的責任必須負擔,無論是員工福利或是飛安都在其範圍之內。然而,罷工事件在各國民航法規中,較偏向「特殊情況」。雖然我們認為罷工不應該屬於特殊情況,但航空公司、各國民航法規,甚至是旅遊不便險,均表示若為罷工行為則不給予理賠/賠償。
因此我們要先定義哪些行為屬於特殊情況,一般來說,像是非屬於航空公司員工的空中交通管制人員或機場工作人員之罷工,其他像是恐怖攻擊、惡劣天候、政治動盪、暴亂等有安全風險的狀況均屬。當以上狀況發生時,任何航空公司都可免除賠償責任,因為這超出了他們的控制範圍。
簡單來說,航空公司無法避免他們的發生,所以無法按照歐盟法規 EC 261/2004 要求賠償。而在英航與法航的案例中,如果罷工行為是由航空公司員工發起的,理應航空公司會能知曉問題正在發生發酵,而且應該是有在內部進行溝通協商,可惜破局才會走上罷工一途,因此我們才認為應是航空公司可提前避免發生,不屬於特殊狀況。英航罷工事件有報導指出:
英國航空監管機關認為不太適合將航空公司預先計畫罷工與告知視為「特殊情況」。
上面意思是,若罷工行為是航空公司員工提前計畫並預先告知,則航空監管機關認為不太能視為特殊情況。換句話說,航空乘客的班機因此而取消或嚴重延誤抵達,可能有權利得以求償成功。當然,決議是否為特殊情況的最終裁判權在法院,雖然如此,但仍值得一試,因為乘客確實因此痛苦。為此,乃因歸責於航空公司的班機嚴重延誤、取消,作為乘客的您,不代表就應該沈默接受,您有權利在歐盟法規 EC 261/2004 保護下申請求償。
如果您因罷工事件而遭受航班取消、嚴重延遲抵達,旅遊不便險通常不予理賠,但您在歐盟法規 EC 261/2004 航空乘客保護條例下,有權利獲得最高 600 歐元的賠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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